日期:2024/08/06 16:48:17
栏目:企业公示信息
委托方名称 | 深圳长江家具有限公司 | |||||
注册地址 |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景龙社区人民路与建设路交汇处长江中心39层 | |||||
生产者名称 | 深圳长江家具有限公司 | |||||
注册地址 |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景龙社区人民路与建设路交汇处长江中心39层 | |||||
生产企业名称 | 深圳长江家具(河源)有限公司 | |||||
生产地址 |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埔大道长江科技工业园 | 邮编 | 518109 | |||
联 系 人 | 江建彬 | 电话 | 0755-28116666 | 邮箱 | 339283928@qq.com | |
自我环境声明 | 1、木家具产品的甲醛释放量≦0.2mg/L,优于GB18584-2001标准要求; 2、钢木家具产品的人造板部件甲醛释放量≦0.04mg/m3,优于GB18580-2017标准要求; 3、软体家具甲醛释放量≦0.05mg/m2h,TVOC≦0.3mg/m2h,优于QB/T2280-2016标准要求; 4、木家具、金属家具产品的重金属:可溶性铅≦3mg/kg、可溶性镉≤0.5mg/kg、可溶性铬≤1mg/kg、可溶性汞≤1mg/kg,优于GB18584-2001标准要求; 5、实木家具、人造板家具、金属家具、钢木家具、软体家具沙发/椅类甲醛释放量≦0.04mg/m3,TVOC≦0.25mg/m3优于GB/T35607-2017标准要求; 6、人造板甲醛释放量≦0.03mg/m3,优于GB18580-2017标准要求; 7、软体家具用纺织面料甲醛含量≦20mg/kg,软体家具用天然皮革游离甲醛≦20mg/kg,优于GB18401-2010及GB/T16799-2018标准要求。 | |||||
适用的产品名称 | 实木类家具、人造板类家具、金属家具、钢木家具、软体家具:沙发类/椅类 | |||||
适用的产品型号 | 详见证书附件 | |||||
产品使用的商标 | 第5956063号、第12034327号、第5045630号、第4058013号 | |||||
公示时间 | 2024 年 08 月 06 日起五个自然日 | |||||
公示意见反馈邮箱:gsyjfk@mepcec.com | ||||||